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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公司通讯之安排

公司通讯是指诺亚控股私人财富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公司」)为向其任何证券持有人提供资讯或提醒其采取行动而发布或将要发布的任何文件,包括但不限于(a) 董事报告、年度帐目以及审计报告副本以及(如适用)财务摘要报告;(b) 中期报告及其中期报告摘要(如适用);(c)会议通知;(d) 上市文件;(e) 通函;和 (f) 委任表格。

公司的公司通讯之英文及中文版本在公司网站 ir.noahgroup.com 和披露易网站 www.hkexnews.hk 上提供。股东若拟于公司发布其公司通讯时获通知,可于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联交所」)网站登记免费的讯息提示服务。

根据联交所证券上市规则(「上市规则」),公司透过公司网站及披露易网站以电子方式(「电子版本」)向股东提供所有公司通讯(可供采取行动的公司通讯除外,详见下文),惟相关股东已同意或被视为同意收取公司通讯之电子版本。

登记股东之安排

为确保及时收到可供采取行动的公司通讯,建议登记股东透过填妥回条并交回公司的香港股份过户登记处(「股份过户处」)香港中央证券登记有限公司(地址为香港湾仔皇 后 大 道 东 183 号 合 和 中 心 17M 楼 ), 或 发 送 电 子 邮 件 至 noah.ecom@computershare.com.hk(注明其姓名及电子邮件地址)。倘若登记股东没有提供有效的电子邮件地址,直至股份过户处收到 其有效的电子邮件地址前,公司将以印刷本形式发送可供采取行动的公司通讯。倘若登记股东通过任何方式提供多于一个的电子邮件地址,只有最后提供的电子邮件地址将会被用于登记。

「可供采取行动的公司通讯」指任何涉及要求股东指示其拟如何行使其股东的权利的公司通讯。其包括 a) 有关派付股息的选择表格;b) 有关供股或公开招股的额外申请表格;c) 有关公开招股既定配额的申请表格;d) 有关优先发售的蓝色申请表格;e) 有关雇员预留股份的粉红色申请表格;f) 有关收购、合并及股份回购的接纳表格;和 g) 有关供股的暂定配额通知书 ,但不包括会议通知或委任表格。

登记股东可要求收取公司通讯之印刷版,详情请参阅下文标题为「要求收取公司通讯印刷版」一节。

请注意,要求收取公司通讯印刷版之登记股东的电子邮件地址将不会被登记,并只获提供公司通讯(包括可供采取行动的公司通讯) 之印刷版。

非登记股东之安排

非登记股东需要主动查看公司网站和披露易网站以留意公司通讯的发布。

非登记股东应联络其持有股份的银行、经纪、托管商、代理人或香港中央结算(代理人)有限公司(统称「中介公司」),并向其中介公司提供其电子邮件地址。

非登记股东可要求收取公司通讯之印刷版,详情请参阅下文标题为「要求收取公司通讯印刷版」一节。

要求收取公司通讯印刷版

拟收取公司通讯印刷版(英文版文、中文版本或两者)之股东可填妥并交回相关回条至股份过户处或发送电子邮件至 noah.ecom@computershare.com.hk 并注明阁下的姓名、地址以及收取公司通讯印刷版的要求。

请注意,收取未来公司通讯印刷版之指示由收悉指示当日起计一年内有效,此后将过期。

登记股东及非登记股东的回条以要求收取公司通讯印刷版可于公司网站及披露易网站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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